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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俗主義和伊斯蘭主義之間的女權主義: 巴勒斯坦案例

博士, 伊斯拉·賈德

西岸和加沙地帶舉行立法選舉 2006 伊斯蘭運動哈馬斯掌權, 繼而形成了巴勒斯坦立法委員會的多數席位,以及第一個多數席位的哈馬斯政府. 這些選舉導致任命了第一位女性哈馬斯部長, 誰成為婦女事務部長. 三月間 2006 和六月 2007, 兩位不同的女性哈馬斯部長擔任該職位, 但兩人都發現很難管理該部,因為該部的大多數僱員不是哈馬斯成員,而是屬於其他政黨, 大多數是法塔赫的成員, 控制大多數巴勒斯坦權力機構機構的主導運動. 在哈馬斯在加沙地帶掌權並導致其政府在西岸倒台後,婦女事務部哈馬斯婦女與法塔赫女性成員之間的緊張斗爭期結束——一場鬥爭有時會發生劇烈的轉變. 後來引用來解釋這場鬥爭的一個原因是世俗女權主義話語和伊斯蘭主義關於婦女問題的話語之間的區別. 在巴勒斯坦的背景下,這種分歧具有危險的性質,因為它被用來為血腥的政治鬥爭辯護, 解除哈馬斯婦女的職務或職務, 以及當時在西岸和被佔領的加沙地帶普遍存在的政治和地理分歧.
這場鬥爭提出了許多重要問題: 我們應該懲罰已經掌權的伊斯蘭運動嗎, 或者我們應該考慮導致法塔赫在政治舞台上失敗的原因? 女權主義能否為女性提供一個全面的框架, 無論他們的社會和意識形態背景如何? 女性共同立場的論述能否幫助她們實現並就共同目標達成一致? 家長制只存在於伊斯蘭意識形態中嗎, 而不是民族主義和愛國主義? 我們所說的女權主義是什麼意思? 是否只有一種女權主義, 或幾種女權主義? 我們所說的伊斯蘭教是什麼意思 – 是這個名字或宗教所知道的運動嗎, 哲學, 或法律制度? 我們需要深入了解這些問題並仔細考慮, 我們必須同意它們,以便我們以後可以決定, 作為女權主義者, 如果我們對家長作風的批評應該針對宗教 (信仰), 應該局限在信徒的心裡,不能控制整個世界, 或法理, 它涉及不同的信仰流派,這些流派解釋了《古蘭經》中包含的法律制度和先知的言論 – 聖訓.